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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股权转让涉及的民事责任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3 浏览:0
导读:受让人,股权,瑕疵,转让,股东,补足     瑕疵股权转让后,必然产生瑕疵出资的补足问题,原股东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责任问题。  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股权瑕疵而接受转让的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

受让人,股权,瑕疵,转让,股东,补足

  

  瑕疵股权转让后,必然产生瑕疵出资的补足问题,原股东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责任问题。

  受让人明知或应知股权瑕疵而接受转让的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目前理论界对此看法并不一致,有的学者认为转让股东负有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而受让股东不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而享有完全的股东权利,更符合法理和逻辑。但通说认为,既然受让人同意接受瑕疵股权,就应当知道要承担瑕疵而产生的义务。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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