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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黄灯撞人重伤后逃逸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3-24 浏览:0
导读:寿县90后小伙沈某驾驶小轿车到合肥办事,抢黄灯过程中,不慎将骑电动车的王某撞倒在地,致其重伤,随后驾车逃逸。9月3日,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王某35万余元。今年3月18日上

  寿县90后小伙沈某驾驶小轿车到合肥办事,抢黄灯过程中,不慎将骑电动车的王某撞倒在地,致其重伤,随后驾车逃逸。9月3日,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赔偿王某35万余元。

  今年3月18日上午8时许,沈某驾驶小轿车沿XX路由北向南行至YY路口时,交通信号灯变为黄灯。沈某为了抢黄灯加速通过,不料将骑电动车同向行驶、正在左转的王某撞倒,造成王某身体多处骨折、­脑损伤。后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沈某见出了交通事故,驾车逃逸,后在家人的规劝下,于当日投案自首。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统计,今年1至8月,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交通肇事案12起,半数涉案驾驶员不到27岁,最小的才19岁,且驾龄普遍较短。检察官提醒年轻驾驶员,由于心理素质不够成熟,操作技能比较欠缺,在行驶途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开“赌气车”“英雄车”等。一旦发生事故,应停车救人,并及时报警,千万不要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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