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灵活就业人员可变更社保缴费基数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5-09-22 浏览:0
导读:每年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出炉,乌市会公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参保人员或单位也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虽然目前201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但乌市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可以变更社保缴费基数了。4月12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

  每年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出炉,乌市会公布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参保人员或单位也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虽然目前201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但乌市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可以变更社保缴费基数了。

  4月12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目前,乌市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就近街道(社区)及区(县)分局办理新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变更手续,变更时限暂定为4月1日至5月31日。

  据悉,乌市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的。2014年,乌市参加养老保险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比往年增加了一个最低档,因而目前乌市参加养老保险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的档次共有3个: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0%、60%、50%。

  按照规定,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变更缴费标准,从低往高或从高往低调整均可。

  需要说明的是,因2014年度自治区、乌市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在新年度缴费标准公布前,目前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领取2015年度社会保险待遇(不超过申报当月)仍按2014年度标准执行。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