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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重未知如何报关及随同报关单递交的单据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6-08-21 浏览:0
导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能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净重,在 填报时可区别具体情况加以处理: ()有关运输或成效单据上没有净重,而仅注明"以毛作净"(GROSSFORNET)字样的,如卷筒纸张、谷物、饲料等,可将其毛重作为净重填报。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能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净重,在 填报时可区别具体情况加以处理: ()有关运输或成效单据上没有净重,而仅注明"以毛作净"(GROSSFORNET)字样的,如卷筒纸张、谷物、饲料等,可将其毛重作为净重填报。 (2)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扣除内层包装重量,即所谓的"净净重",而无法知道货物的自然净重的货物,例如罐头食品、酒等,可以"净重"栏填报"净净重"。 (3)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公定重量(CONDITIONEDWEIGHT)而没有净重的,如羊毛条,可在"净重"栏填报公定重量。 (4)对于可以由成交计量单位换算成重量的货物,在"净重"栏可以按照换算重量填报。 (5)对于根据以上办法仍然不能确定净重的货物,可以将货物毛重扣除外层包装重量后,作为净重填报或估重填报。 随同 报关单 向 海关 递交的单据的介绍 、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 2、提货单、装货单或运单( 海关 核查 单证 和查验实际货物后,在货运单据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报关人凭以提取或装运货物); 3、发票一份;
4、装箱单一份(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减税、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 对应施商品检验、文物鉴定或受其他的进出口货物,还应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 海关 认为必要时,还可以调阅、产地证明和其他有关 单证 、帐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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