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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转贷款借款合同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2-11 浏览:0
导读: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转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

信托投资公司外币资金转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人名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
  贷款人:  
  
  甲方为支付     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    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     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    
  政府贷款: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用途:         
  政府贷款:
  利率: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政府贷款:
  期限:  
  买方信贷:
  混合贷款:
  第二条 开立账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  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1.
  2.
  3.
  4.
  第六条 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   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按照       与      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
  第九条 费用支付。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   %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  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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