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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与外资并购条件区别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5-16 浏览:0
导读: 企业并购、重组就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企业并购重组在商业经济优胜劣汰的形式中是一种对资源有效利用,实现资本与生产的扩充等. 外
企业并购、重组就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企业并购重组在商业经济优胜劣汰的形式中是一种对资源有效利用,实现资本与生产的扩充等.

外资并购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

股权并购

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内容

外资并购的基本原则

外资并购的适用范围

外资并购受理审核时限

外国投资者减持股份特别规定

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境内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特别规定

资产并购

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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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登记的程序

收资并购登记工商部门收费标准

外国投资者通过资产并购境内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并购的法律形式

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在标的、主体、法律地位、风险及程序上都存在着本质区别。

1、标的不同法。股权并购的交易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股权;资产并购交易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资产法。即目标企业的特定资产,如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又如机器、厂房、土地等实物性财产。

2、主体不同法。股权并购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的股东;资产并购的交易双方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与目标企业法。但股权并购中外国投资者通过购买目标企业增资或增发的股份这两种特别的股权并购形式除外法。在这两种股权并购模式中,并购交易的当事人是外国投资者和目标企业。

3、法律地位不同法。股权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变为外商投资企业,这是因为外国投资者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的原因;资产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法律地位不会发生变化,由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来实际运营所购买的资产。

4、外国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不同法。股权并购完成后,外国投资者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自然要承担目标企业的债务;资产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债务不会随资产转移到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5、审批不同法。股权并购程序相对简单,并能节省税收;资产并购过需要对每一项资产进行评估,并对每项资产所有权转移报批,程序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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