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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侵权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7-08-17 浏览:0
导读: 著作权又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发行权等。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著作权法所

著作权又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发行权等。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新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举式的规定相结合,以灵活运用。

至于所列举的作品形式不外乎下列数项:、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舞蹈及哑剧创作;、图画、雕刻及雕版等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及图片;、电影及其它视听作品;、地图、科技及建筑图形。随着科技的发展,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范围不得不极度的扩张,以涵盖一切形式的作品,甚而在一些国家还扩及到对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及表演的邻接权。 全文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类型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其二,使用行为违法。

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网络自身的属性,不妨对网络上版权侵权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 即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 ,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载或在网络上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 全文

著作权侵权案件起诉须知

《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的专门法。《著作权法》规定了如何处罚侵权人,使被侵害的著作权权利人得到救济。正确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是处罚和救济的前提。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明显的侵权行为越来越少,有争议的侵权行为将会增多。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著作权法》调整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关系,这两种权利关系都可能涉及侵权纠纷。除著作权关系外,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即著作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 全文

软件侵权证据的收集

一、法律对证据的支持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责令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

二、软件侵权证据的收集方式与问题

软件侵权证据的特殊性,决定了证据收集的重要性,如能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适用适合的手段采集证据并用以诉讼,就能取得诉讼的主动权。

当事人自己收集 全文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程序

根据着作权保护的特点,着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我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着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着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着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

一部拥有有效着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a、属于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b、具备独创性;c、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着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着作权法保护。 全文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法律责任

计算机软件诉讼中的所适用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侵权的民事责任和违约的民事责任。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诉讼中违约民事责任的适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二节违约合同的民事责任及第一节一般规定的条文进行。 全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问题探析

我国对软件的保护采取了适用著作权法的原则,同时制定单行法规进行具体保护。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了计算机软件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之后,先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都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问题作出了规定。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又修订了《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加大了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力度。

总的来看,我国现行法律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是比较严格的。但同时,由于我国计算机技术相对发达国家还比较落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还很严重。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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