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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三十八号)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8-09-08 浏览:0
导读: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发布日期:1993-5-3 执行日期:1993-5-3  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定,我局现办公地址名称更改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和信箱号未变。  自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起,专利申请人向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发布日期:1993-5-3

执行日期:1993-5-3

  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定,我局现办公地址名称更改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和信箱号未变。

  自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起,专利申请人向我局邮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手续文件时,请使用更改地址,并写明“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我局的原地址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西路黄亭子”从同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1993年5月3日

国家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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