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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人名与房产证人名不一致是否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19-03-02 浏览:0
导读: 1995年12月15日,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建设部1989年7月28日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 法律咨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人名与房产证人名不一

1995年12月15日,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建设部1989年7月28日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

法律咨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人名与房产证人名不一致是否有效

律师回答:

效力待定。

相关法律知识:

建筑法中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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