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公司调我去外地不想去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0-09-28 浏览:0
导读: 解除需要进行怎么样的赔偿我与一外资企业在2010年4月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的客观原因,现在要撤销我所担任的职位,如果我愿意,可以调我去外地工作,如果我不愿意去,那就在2011年10月31号终止与我的劳动合

解除需要进行怎么样的赔偿我与一外资企业在2010年4月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的客观原因,现在要撤销我所担任的职位,如果我愿意,可以调我去外地工作,如果我不愿意去,那就在2011年10月31号终止与我的劳动合同,对我只进行一个半月的基本工资的赔偿。请问我要怎么维权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解答: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你们公司支付的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