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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未如实出资对股东分红权有何约束?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09 浏览:0
导读: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权,但若存在未如实出资的情况,该股东的分红权将受到一定限制。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回答。

未如实出资对股东分红权有何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股东享有分红权的基础。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义务,即未按约定或法定期限、金额完成出资,那么尽管在名义上他们可能仍被记载为公司股东并拥有相应的股份,但实际上,他们并未完全履行作为股东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如实出资股东的分红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实际缴纳了多少出资,就只能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公司的利润,而不能按照其认缴但未实缴的那部分股权比例要求分红。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也明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如实出资的股东在分红权方面会受到严格的约束,仅能根据其实缴出资的比例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

出资不实情况下股东决议效力如何认定?

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下,股东决议的效力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认缴出资额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不实意味着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

1. 对于涉及股东自身权益的决议:如分红、增资等与股东出资直接相关的决议,如果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问题,那么依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该股东可能因其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而丧失相应的表决权或受益权,因此这类决议对其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2. 对于涉及公司一般事务的决议:如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等,即使有股东出资不实,只要该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要求,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通常不影响决议的整体效力。

3. 若是因出资不实导致公司资本显著不足,进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3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等相关规定,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并不必然导致股东会决议无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出资不实情况下,股东决议效力的认定需结合决议内容、股东出资状况、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未如实出资的股东在分红权行使上将受到实缴出资比例的严格限制,这是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与义务均衡保护的具体体现,旨在维护公司和已如实出资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股东应依法依约履行出资义务,以充分保障自身各项股东权益。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未如实出资对股东分红权有何约束”的问题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请登录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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