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2024年如何界定涉黑团伙敲诈勒索行为?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09 浏览:0
导读:涉黑团伙敲诈勒索行为,是指以黑恶势力为依托,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界定这种行为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和行为模式,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的非法性、被害人的恐惧心理以及行为人对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如何界定涉黑团伙敲诈勒索行为?

1. 主观方面:涉黑团伙在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仍决意为之。同时,其行为通常伴有组织性和预谋性,即团伙成员共同策划并分工合作实施犯罪。

2. 客观方面:涉黑团伙敲诈勒索行为表现为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软暴力、滋扰、纠缠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付财物。这里的“暴力”不仅包括直接的身体伤害,还包括借助黑恶势力背景形成的强制力和威慑力。

3. 对象与结果:涉黑团伙敲诈勒索的对象通常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或者特定个体,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引用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以黑恶势力为依托进行的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应当依法从重惩处。

涉黑性质的聚众斗殴应如何认定?

涉黑性质的聚众斗殴,是指在黑恶势力组织、领导或参与下,有预谋、有组织地进行的群体性暴力冲突行为。认定是否属于涉黑性质的聚众斗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行为主体:首先需要查明参与者是否与黑恶势力有关联,是否存在明确的组织层级和隶属关系,是否长期受黑恶势力控制或指挥。

2. 斗殴动机与目的:涉黑性质的聚众斗殴通常具有明显的非法目的,如争夺势力范围、实施报复、强迫交易、勒索财物等,而非简单的个人恩怨或临时起意的纠纷。

3. 斗殴方式与规模:涉黑性质的聚众斗殴往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表现为人数众多、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并可能伴有持械或其他危险物品的情况。

4. 持续性和反复性:涉黑性质的聚众斗殴往往不是孤立事件,而是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一部分,存在一定的持续性和反复性。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对聚众斗殴罪做出了规定,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身份或者其他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指挥、策划的行为人,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聚众斗殴行为,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全面审查证据,准确把握涉黑性质的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确保对此类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对于涉黑性质的故意伤害如何定性?

在处理涉黑性质的故意伤害案件时,首先需要对犯罪行为进行双重定性。一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这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另一方面,如果该故意伤害行为是在涉黑组织的领导、策划、指挥下进行,或者行为人通过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来维护、扩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利益或势力范围,则该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应追究行为人的故意伤害罪责任,还应追究其涉黑犯罪的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对于涉黑性质的故意伤害,应当依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竞合,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定罪量刑。

界定涉黑团伙敲诈勒索行为,既要考察行为本身的违法性、危害性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又要充分考虑其利用黑恶性质组织进行犯罪的特殊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罪名构成要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仅为大多数情况下的参考答案。如仍无法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我们承诺5分钟快速响应,并致力于提高问题解决率。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