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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倾销和补贴行为进行调查的时间期限如何规定?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13 浏览:0
导读:我国对倾销和补贴行为的调查时间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确保调查过程高效、公正并符合世贸组织(WTO)的相关规则。从立案调查到最终裁决,整个过程通常包括初裁和终裁两个阶段,各个阶段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对倾销和补贴行为进行调查的时间期限如何规定?

商务部负责对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补贴及其损害国内产业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27条规定,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初步裁定的调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而最终裁定的调查期限,应当自作出初步裁定之日起,通常不超过9个月,但在复杂案件中,经商务部决定,可延长至12个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8条:商务部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结束调查,并作出初步裁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27条:商务部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初步裁定,并可以视情况延长至十四个月。

倾销补贴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倾销补贴认定是一个涉及国际贸易法和反倾销、反补贴法的复杂问题。在国际上,主要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反倾销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倾销补贴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倾销的认定标准:

- 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我国市场销售。正常价值通常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国内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参考出口到第三国或城市的可比价格。

- 国内产业因此受到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或者阻碍了国内产业的建立。

2. 补贴的认定标准:

- 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接受了出口国(城市)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优惠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减免、贷款担保、低价提供原材料等。

- 接受补贴的产品进口到我国,并对我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者阻碍了国内产业的建立。

程序上,首先由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在接到申请后,将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初裁、终裁等步骤,并在调查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做出是否构成倾销或补贴的裁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3. 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

4. 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倾销与补贴调查的启动条件有哪些?

倾销与补贴调查的启动,是政府为了保护国内产业、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行为进行的一种行政调查。启动此类调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 倾销调查启动条件:

- 存在倾销嫌疑:即有证据表明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通常是指在出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价格),并且这种低价可能对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

- 申请主体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由国内相关产业或代表该产业的行业协会向商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启动倾销调查。同时,申请中应包含倾销及损害的相关初步证据。

2. 补贴调查启动条件:

- 存在补贴嫌疑:有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接受了出口国(城市)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补贴,并且这种补贴可能导致国内相关产业受到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

- 同样,补贴调查的启动也需要国内相关产业或其代表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初步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13条至第16条规定了反倾销调查的启动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主体、申请内容以及商务部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14条至第17条也有类似规定,明确了反补贴调查的启动需满足的条件和程序。

以上两个条例均明确规定,商务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申请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决定立案调查;不符合规定的,则不予立案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倾销和补贴行为的调查遵循严谨且有法定时限的过程,以保障各方权益并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实践中,商务部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调查并做出相应裁定。同时,也应关注到,所有调查活动均需严格遵守WTO规则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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