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民事法律

经济法律

刑事行政法律

涉外法律

公司专项法律

其他非讼法律

2024年商标续展需提前多久申请?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03-16 浏览:0
导读: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届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商标到期前提出续展申请。提前申请的时间期限是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内或者届满后六个月的宽展期内。

商标续展需提前多久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商标权人应至少提前一年开始准备并提交续展申请,以确保商标权利的连续性,避免因过期未续展而丧失商标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在商标续展过程中遇到异议怎么办?

商标续展过程中遇到异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公告期间,他人认为已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该商标的请求。在商标续展阶段遇到异议,通常是由于在商标使用期限届满前进行续展申请时,他人认为该商标存在上述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商标权人,您有权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答辩。异议并不自动阻止商标续展程序,但确实可能影响到续展结果。商标局会根据异议理由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 同样,《商标法》第五十条也提到:“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 商标局在处理商标续展过程中的异议,将遵循《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地审查各方权益。

当在商标续展过程中遇到异议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依法提交异议答辩,以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商标续展流程中有哪些关键环节?

商标续展是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为了继续享有对该商标的专用权,按照法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延长商标使用期限的行为。在商标续展流程中,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步:

1. 提交续展申请:商标权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交续展申请,若在该期间未能及时提交,还可在期满后六个月内享受宽展期,但需额外支付延迟费。

2.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

3. 缴纳费用: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需要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商标续展费用。

4. 审查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续展申请及相关材料和费用后,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确认是否满足续展条件,如无异议或驳回理由,将核准续展并公告。

5. 颁发续展证明:商标续展被核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向申请人颁发新的《商标注册证》,更新商标的有效期。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商标续展的申请程序、所需文件以及费用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我强烈建议商标权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十二个月就开始着手准备并提交续展申请,以充分保障自身商标权益的延续性,并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同时,请务必注意宽展期的存在,即使错过了正常续展期,仍可在宽展期内完成续展,但为了避免额外费用和不确定性,尽早办理为宜。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困扰着您?大律师网汇聚全国各地3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为您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