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相似会被驳回吗?
法律对驰名商标给予了特殊保护,以防止他人利用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具体到商标相似度问题,审查员会从音、形、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比对,如果新申请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近似,并且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驰名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则可能认定为“误导公众”,从而驳回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也对此类情况有详细说明。
商标注册完全相同会被否决吗?
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如果两个或多个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易导致混淆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新的商标注册申请将会被驳回。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 同样,《商标法》第十三条也明确指出:“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如果一个商标与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并且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相同或相似,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将不会被批准。同时,对于驰名商标,即使是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也可能因为混淆可能性而无法注册完全相同的商标。
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法律检索,避免与已有的驰名商标产生冲突,以免造成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发生。同时,对于自身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来说,应当积极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一旦发现有近似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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