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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是证券欺诈吗?

来源:大律师网 法律知识 时间:2024-12-12 浏览:0
导读:内幕交易是证券欺诈吗?是证券欺诈的一种行为。证券欺诈是指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所谓内幕交易是在证券发行、交易中,内幕人员和非内幕人员围绕有关内幕信息所实施的欺诈行为。法定的内幕人员,或是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内幕信息的非内幕人员都可能利用事先掌握的某一未公开的但又对价格走势非常敏感的信息,预见内幕信息分开前后的行情走势进而交易,于是稳操胜券——获利或避免损失,而使得那些与他做相同或相反投资的投资者遭受损失。大律师网下文为您带来相关细节介绍。

内幕交易是证券欺诈吗?

  内幕交易是一种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它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的价格敏感信息进行证券买卖活动,从而谋取利益或减少损失的欺诈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内幕交易是证券欺诈吗?

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内幕交易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观要件:内幕交易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损害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主体要件:内幕交易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这些人员由于其职务或地位,能够接触到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如果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就构成了内幕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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