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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北京-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05 16:33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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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9054条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考虑到出让人全面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所以,本条规定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登记规则》第五十四条
      《土地登记规则》第五十五条
      《土地登记规则》第五十六条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回复于 2021.03.05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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