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在绑架案件中,绑架行为人被判处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等
绑架罪以外的
罪名。因为绑架罪其中的行为非常复杂,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的罪名。那么绑架罪到底应怎么处罚呢?下面大
律师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大家介绍绑架罪刑法处罚是怎么样的。
绑架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罪刑法处罚是怎么样的
在绑架行为中,可能会发生各种犯罪后果,
大律师网小编根据不同的行为结果为大家说明。
1、结果加重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限于绑架行为本身过失导致被绑架人死亡,并要求绑架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直接性因果关系。
2、结合犯:“杀害被绑架人”。
(1)绑架后故意杀害被绑架人。其中的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其中的杀人,是指在绑架的机会中又独立于绑架之外的杀人。
(2)结合犯的未遂。绑架他人后,出于某种动机,故意对被绑架人实施杀害行为,但未能造成死亡结果的(绑架杀害未遂),适用刑法第239条“杀害被绑架人,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同时适用刑法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对于绑架杀人中止的,应当适用刑法第239条“杀害被绑架人,处死刑”的规定,同时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减免处罚的规定。
3、数罪并罚:
(1)绑架人在看守被绑架人时,随手扔烟头导致火灾,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不属于绑架致人死亡,应以绑架罪与失火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2)行为人绑架他人后,故意实施伤害(包括故意伤害致死)、强奸等行为的,则应数罪并罚。
(3)行为人为了绑架他人使用暴力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只成立绑架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
4、部分犯罪共同说的认定:
共同犯罪人分别以绑架罪故意和非法拘禁罪故意、
抢劫罪故意、敲诈勒索罪故意、故意杀人罪故意共同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敲诈勒索行为、杀人行为的,在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杀人罪范围内认定成立共犯,分别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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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