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发布时间:2018-04-10 14:01:43 浏览:0
  施工安全是各个行业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安全问题。施工安全涵盖了在作业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问题并且涉及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内容。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生产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工程建设行业的人员及单位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在工地上做工程安全是非常重要的,而工地上的意外发生率也是非常高的,所以我国确立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标准。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呢?今天就由大律师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说一说这一方面的知识。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一、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领导牵头,检查组由质安部、器材部、工程部、技术部、后勤保卫部等成员组成,负责检查、总结、评比。

  2、安全检查内容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3、施工班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认真做好班前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和设备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项目安全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是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有关负责人对参加施工人员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应遵守的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

  2、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管理人员,特别是工长熟悉本工程施工特点,安全技术措施。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长在安排分项工程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针对分项工程有重点的交待注意事项。

  4、应经常教育职工,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负责人应对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5、安全技术交底应由参加人员的签字。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主可安排工作。

  2、新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厂内机械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工人调换工作等,必须进行适就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进行安全学习并合格后主可上岗工作。

  四、班级安全活动制度

  1、为加强班组安全教育,使班组了解现场作业环境,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从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班前安全活动时间为每天早上上班前十五分钟,由班长对班组成员进行教育。

  3、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当天班组工作地点的作业环境;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工作中的多发事故的预防措施等。

  4、班前安全活动由班长负责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定期收集存档。

  5、前安全活动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内容要有针对性。

  6、班前安全活动情况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7、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使用专用表格填写。

  五、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

  1、责任人对事故隐患进行的整改,不是突击性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责任人收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得无故拖延。涉及到材料、资金、人员困难不能当天进行整改的,必须书面报告项目经理。条件具备后立即整改。

  3、责任人所负责的区域,如工作量大,一时无法完成,必须写出整改计划,报项目后限期完成。

  4、对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责任人,项目除督促其整改外,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六、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对现场的安全状况作出快速反应,在保护现场的前提前下,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及时对受伤者的伤害部位做出判断,迅速有选择地送专业医院抢救,以免贻误救治机会。

  4、对事故现场作紧急处置后,用最快的方式尽可能准确地向分公司(或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分公司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由分公司或公司决定报告当地劳动部门、检察院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5、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接到分公司或项目负责人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主管领导和专业人员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局工程部报告,发生四级重大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以快报的方式报局工程部和电告局主管领导。

  6、各单位出征施工的项目发生事故后,分公司要立即向局派出机构汇报,同时正确决定报告当地劳动部门、检察院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局派出机构的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并在24小时内报告局工程部。

  7、发生三级以上事故,分公司要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或局派出机构)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或局派出机构)负责人要立即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

  8、发生三级以上事故,公司(局派出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以快报的方式报局工程部和局主管领导,发生事故单位的经理要在一周内亲自到总公司、建设部主管部门汇报。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更多的法律常识,欢迎来专业的律师咨询网站-大律师网了解详情!

  (编辑:陈心雨)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