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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入伙、退伙、合伙权分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5-31 18:00:15 浏览:0
  现如今很多人会有自己的副业,投资一些基金项目。今天,大律师网小编想为大家介绍一下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入伙、退伙、合伙权分别是什么?其实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希望看完下面的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要求,合伙协议应列明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及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协议也可以授权管理人决定有限合伙人入伙事宜。

  2、退伙

  有限合伙企业通常会限制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退伙,也不得采取任何行动解散或终止合伙企业。在新的普通合伙人入伙后,原普通合伙人才可以退伙,以防止合伙企业出现管理僵局。有限合伙人退伙,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协议也可以授权管理人决定有限合伙人退伙事宜。

  3、合伙权益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4、身份转变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入伙、退伙、合伙权分别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在对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的时候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大律师网。


(编辑: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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