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前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依法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商品房依法由双方共同共有,如果一旦离婚,你另一方可以分得应得的那一部分。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夫妻双方之间协商签订协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是在婚前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可约定为单方所有或者是双方共同所有。因此,个人婚前购买的房屋可以通过婚前或者婚后协议的方式,把个人的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2、在房屋产权证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通常都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在结婚后,可以通过到房管局变更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增加房屋的产权人即通常说的在房产证上加名。但需要双方之间协商一致,一旦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对方的名字,即可双方之间在离婚时就该房产进行平分。
3、婚后修缮、扩建房屋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夫妻双方就该房屋问题进行扩建、修缮的,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和扩建的,在离婚时,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