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是领证的必须项目吗?
婚检不是领证的必须项目。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国家将婚检由强制性变为自愿性。我国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相关条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前检查是在民政局检查吗?
婚前检查不是在民政局进行。一般来说,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到所在地的民政局所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例如妇幼保健院、综合性医院的体检中心、专业的体检机构等。
民政局主要是负责婚姻登记的,而婚前检查则是由指定的医疗机构来进行的。
相关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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