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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案件范围(二)

发布时间:2018-02-28 15:52:42 浏览:0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案件范围(二) (二十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案件范围(二)犯罪案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才能将其绳之以法。经济犯罪也是如此,那么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案件有哪些呢?在本文中,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案件范围的相关内容。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在我国,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所管辖的案件罪名有88种: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案件范围(二)

  (二十三)高利转贷案(刑法第175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十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十五)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7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伪造信用卡的。

  (二十六)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刑法第178条第1款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十七)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8条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十八)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179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二十九)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180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十)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案(刑法第181条第1款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十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刑法第181条第2款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十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案(刑法第18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十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第1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十四)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6条第2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十五)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刑法第187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十六)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刑法第188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十七)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刑法第189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十八)逃汇案(刑法第190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十九)骗购外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5%以上30%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5%以上30%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2、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3、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并用于骗购外汇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以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十)洗钱案(刑法第191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十一)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十二)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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