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 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对事故经过和责任划分的权威认定,是确定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2. 医疗记录与费用单据:包括病历、诊断报告、手术记录、药品清单、医疗费发票等,用于证明因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程度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 受损财产照片或评估报告:对于车辆或其他财物因事故受损的情况,需要提供能够反映损坏程度的照片或者专业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
4. 误工证明:如工资条、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等,用以主张因事故产生的误工损失赔偿。
5. 交通监控录像:若现场有交通监控设备,其记录下的事故发生过程可以作为有力的直接证据。
6. 其他可能涉及的证据还包括证人证言、交通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等。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交通事故诉讼中的证据应符合上述法定形式,并且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要求。
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明确了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诉讼有何影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及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原因以及当事人责任进行的认定。在诉讼程序中,它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和法律效力。
1. 举证责任影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原告或被告可以直接将其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用于证明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各方责任比例,可能直接影响到赔偿数额的计算和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
2. 责任划分依据: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时,通常会参考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否则法院一般会采纳其认定的责任划分。
3. 影响诉讼策略:对于不认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试图推翻或者改变原责任认定。这将影响到诉讼双方的举证重点和辩论策略。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诉讼涉及到的证据材料繁多且复杂,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当事人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搜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在证据收集和提交的过程中,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法院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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