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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异议答辩状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8-07-25 16:53:56 浏览:0
  大家在提供活劳动服务,如雇佣之外,还有承揽、出版、运送、委托、行纪、居间、寄存、仓储等时,都会与对方签下合同,称之为劳务合同。那么当劳务合同发生纠纷时,产生了管辖权异议,这时候该如何编写答辩状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详细的相关的知识进行解答,欢迎大家阅读下文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异议答辩状

  答辩人:X某某

  X某某诉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答辩如下:

  1、X某某是XXXX项目总承包施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仅承包了工程中的劳务部分。因此X某某向贵院起诉的是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而不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劳务分包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范畴,因此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其管辖权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X市X区人民法院是被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法院且X市X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答辩人认为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理由不成立,请求驳回异议人的管辖权异议,此案应由XX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8年 月 日

劳务合同纠纷如何判断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异议答辩状怎么写”的全部内容。提供劳动服务时要注意对方企业的资质、信用等,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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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异议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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