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18-07-13 16:53:41 浏览:0
  民事诉讼是最常发生是一种诉讼,一般人们在发生一些民事纠纷或是无法解决的矛盾时,都是选择进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案件有时需要诉讼代理人。那么,大家知道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吗?针对大家的这一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供大家查阅和了解!

  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

  (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

  (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通意见》作了详细规定。

  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诉讼代理制度是各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诉讼代理,通说认为,是指诉讼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实施诉讼行为的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一)代理行为以作为被代理人的当事人名义实施;

  (二)代理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诉讼行为能力;

  (三)代理行为不超过代理权限范围;

  (四)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五)在同一诉讼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而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力,法院裁判则不同,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案件如果事前没有确定代理人的,一般是由其监护人或是有监护资格的人来确定。但是前提要按照相关的法规进行,而且要注意有时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是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以外还为大家介绍了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