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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刑事和民事哪个优先?

发布时间:2022-05-06 10:41:34 浏览:0
  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法律意识,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很多时候,只要不涉及到刑事案件,问题往往是通过民事法律进行解决的。那么,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刑事和民事哪个优先?下面,就让大律师网小编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1、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原告起诉后,被告可以反诉;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有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有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3、举证责任不同。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热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供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4、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主要适用《民法典》(2021.1.1生效)和《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主要使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法律界定中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一)关于调解:

  1、民事诉讼中:

  (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

  (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2、刑事诉讼中:

  (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2、刑事诉讼中: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

  1、民事诉讼中: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四)管辖权的转移

  1、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审判组织的人数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除了须是单数外,还要求:对于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至七人组成;对于第二审案件,合议庭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六)回避申请的决定权

  1、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七)公开审理的情形

  1、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2、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刑事和民事哪个优先?

  刑事和民事没有优先。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大律师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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