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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假药受害者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4-18 14:46:17 浏览:0
  假药受害者可获得的赔偿标准。作为受害方,因服用假药导致的人身损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责任方主张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类赔偿。具体赔偿标准需结合受害者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当地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以期为假药受害者提供清晰的赔偿标准参考。

假药受害者赔偿标准是什么?

1. 医疗费用:包括已发生的治疗费、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康复费等直接与治疗假药所致伤害相关的费用。受害者应保存好相关医疗单据,以便准确计算并证明实际支出。

2. 误工费:受害者因治疗或康复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一般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具体收入,则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残疾赔偿金:如假药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应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 精神损害抚慰金:假药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精神痛苦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

5. 其他合理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鉴定费等,需与假药伤害治疗直接相关且有相应证据支持。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五条,对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条,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及确定赔偿数额的因素。

刑法对销售假药有何规定?

销售假药的行为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到的罪名主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这两种罪行的处罚力度都相当大,旨在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1. 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劣药"则是指不符合药品标准,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药品。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定义和管理规定。法律对销售假药的打击力度很大,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假药受害者在遭受人身损害后,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准确计算各类赔偿项目,依法向责任方索赔。赔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诸多法律条款和计算规则,建议受害者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国法律对于制售假药的行为持严厉打击态度,受害者在主张民事赔偿的同时,也可配合相关部门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药品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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