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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未来将调整公务员住房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8-21 浏览:
导读:法律未来将调整公务员住房

  

  面对远超百姓承受能力的高房价,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然而,房价却在这些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中逆势而上。以2010年为例,浙江省杭州市新房均价达25840/平方米,北京市为22310元/平方米,上海市为19168元/平方米。2010年1月至6月,房价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趋势,排在前20名的城市新房均价均超过8500元/平方米。


  为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201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基本住房保障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涉及到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标准、范围、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住房租赁补贴,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组织落实,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等内容。如何能使该法真正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


  立法体现对民生的关注


  “我认为基本住房保障法的制定体现了我国政府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决心,是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在现阶段有其必要性。”湛中乐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湛中乐分析,首先,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成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其实也反映出国家在对公民住房方面职责的变化。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住房涉及到公民基本的生存权问题,建设部改为住建部,突出了住房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保障作用,也是居者有其屋的体现。


  其次,住房是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维护稳定的一个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不可忽略的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世纪九十年代,部分居民开始购买商品房,由于金融政策,借贷政策,还有家庭财力、户籍制度等因素,造成了居民实际住房在拥有和使用方面的严重不均。从这一意义上讲,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对各个阶层的公民都能起到一个协调保障作用,尤其是对于中低收入家庭。


  第三,在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的今天,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负有一种特定的职责和义务,就是向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在住房方面,应当协助那些没有能力购房的公民拥有或使用最低的住房标准,这是政府应当承担的一项义务与职责。而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就是履行这一义务或职责的重要方面。


  住房信息透明度很重要


  当前,一些部委、央企甚至高校一直在进行带有福利性质的建房和分房,社会上也时常会暴露出经济适用房管理混乱的问题。对此,湛中乐分析,一方面,应该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将暗补变为明补,逐步取消福利分房;另一方面,有关国家机关可以根据法定标准和程序新建一些可供特定人员租赁的住房。比如新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毕业生,完全由他们自己去租房是不现实的,更不用说买房了。因此,有必要将公务员住房纳入基本住房保障法的调整范围。


  “在公务员系统中,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仍然可提供一定的住房保障。这可以使得他们安心工作,给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湛中乐说。


  湛中乐认为,对公务员是直接提供房源还是进行住房补贴,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认为还是给予必要的住房补贴比较好,逐步将公务员住房问题推向市场和社会,这样可以简便得多。”湛中乐说。


  “对于公务员存在福利分房的问题,提高公务员住房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极为重要。哪些公务员享有哪些待遇,有哪些房产之类的信息公开、透明,更利于监督。”湛中乐强调。


  针对一些地方有房主开豪车入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湛中乐建议:“要警惕高收入人群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来享受低收入人群所享有的待遇。基本住房保障法应规定有关部门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传递,对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廉租房或者经适房的,应予严处。”


  注意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基本住房保障法只是保障公民的基本住房,并不能取代商品房,完全按市场运作的商品房的问题,该法不应涉及。”湛中乐表示。


  湛中乐分析,应明确基本住房保障法立法的目的、宗旨和原则。立法的目的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的住房,而不是否定商品房的作用;该法涉及到政府中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作为政府应通盘考虑,明确主管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各部门之间应有的配合与协助,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的效能;还应细化相关标准,如应明确何为“基本住房”,公民享受基本住房的必备条件或资格,基本住房所应达到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标准;在适用范围上,应注意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注意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协调,如与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衔接,甚至包括赋税方面的法律衔接的问题;还应注意政府监管与市场规则适用的关系,政府在扮演好服务者、监管者的角色时,还应注意到尊重市场运作的规律。


  “最后还要注意基本住房保障分配上的公平。”湛中乐强调。


  应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


  对于这部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法律,湛中乐建议要进行充分调研,真实反映社会上的公民住房需求问题。多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包括城市的和农村的居民意见。


  “一部好的法律最关键的还是执行。因此,应当提高政府在基本住房分配方面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监管的水平,加强社会的监督。使法律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增强人民的生活幸福感,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感。”湛中乐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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