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亮因盗窃被警方立案侦查,密云县法援律师代理案件后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日前,他的这一意见被采纳。王俊宝告诉笔者,这结果得益于密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推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援律师专人全程服务举措,这让他能够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全程代理案件,深入了解案情,第一时间帮助小亮辩护。
小亮的老家在四川,几年前随父母来到密云,父母忙着打工,对他疏于管教,渐渐地,小亮染上小偷小摸的坏习惯。今年3月,小亮和几个朋友在十里堡镇盗窃摩托车,事后,父亲带着他到派出所自首。了解到小亮父母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密云县公安局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指定辩护通知函。
接到指定辩护通知函的第二天,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王俊宝为小亮提供援助。王律师在侦查阶段及时会见小亮,通过调查,王律师认为小亮本质不坏,犯罪情节轻微,并积极退赃,在犯罪后还主动自首,应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后,王律师又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经过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意见被采纳,小亮获得一次改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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