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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自焚事件续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3-12-18 浏览:
导读:温州自焚事件续

    12月17日上午10时05分,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门门口突然有1人自焚,保安人员和民警立即予以制止并送医院抢救。经医院初诊,伤者烧伤面积50%左右,暂无生命危险。

  经警方初步调查,该自焚人员姓石,男性,汉族,34岁,系瓯海宏印包装有限公司工人。石某与其女友刘某均为2013年7月入职宏印包装,用工合同签到2014年1月底。12月15日,两人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尚未发放的1个半月工资,公司方面提出临时辞职违反用工合同规定,同意先让其中一人辞职并结算工资,另一人待到农历年底再准予辞职。但两人均未同意,由此引发纠纷。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救治伤员、安抚家属等工作。目前,医院正在全力实施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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