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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疑杀人羁押6年后获释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4-01-03 浏览:
导读:少年被疑杀人羁押6年后获释

少年被疑杀人羁押6年后获释

    6年前,15岁的河南淮阳少年宋争光被警方认定猥亵杀死9岁的堂妹。他两次被判无期徒刑,河南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6年间,家里的房子已经变成残垣断壁。少年只能陪着母亲默默流泪。
  2013年4月28日,当地检方撤回起诉。而人却没被释放,仍关在看守所里。2013年12月29日,在乡派出所的“作保”之下,宋争光终于走出了看守所。少年出狱时已经23岁,只能默默流泪、甚至不敢哭出声——在看守所哭出声会挨揍。
  虽然宋争光获得了“自由”,但犯罪嫌疑人的名头还是没能摘掉,他仍然处于被取保候审的状态。律师法制晚报》记者,由于法律没有规定侦查期限,杀人嫌疑犯的罪名,宋争光可能会一直背下去。
  “进去的时候他才15岁,现在都23了,模样都变了!”望着走出看守所的儿子,父亲宋现有和母亲辛连英泪眼婆娑。
  当年的“案发现场”,少年的父亲一直后悔不该让孩子出来“看热闹”。2007年7月14日下午,淮阳县冯塘乡罗庄村女孩小玲被人杀害,一名曾在现场附近的女村民称,曾看到15岁的同村村民宋争光在事发的树林出现过。随后,时年15岁的宋争光被警方带走。
  家里的十几亩地一片荒芜,两侧邻居家的地块里种着麦苗,长势正旺。宋争光的父亲宋现友认为儿子不会杀人,结合儿子的腿伤,宋现友认为办案人员对其儿子刑讯逼供。为此,他和妻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被警方认为“影响了有关部门工作”。
  小孩的腿脚不方便了,母亲一直搀扶着他。宋争光的代理人蔺文财表示,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说明司法机关查明的事实不清楚,存有疑点,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认定被告人有罪。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无罪释放宋争光。
  孩子从看守所放出来后,父母带着孩子去附近的寺庙许愿以祛除晦气。蔺文财说,走出看守所的宋争光手里拿着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日期是自2013年12月28日起,取保的前提是交纳了1000元保证金。
  孩子从看守所放出来后,父母带着孩子去附近的寺庙许愿以祛除晦气(视频截图)。“我们没交过任何保证金,也没签过字,那是谁把儿子保出来的呢?”宋现友夫妇感到奇怪,经过了解,他们才得知给宋争光担保的竟是当初抓走他的公安机关
  少年当年的卧室墙壁上还贴着被带走时流行的小画片。蔺文财说,撤诉要经过检察院同意,如果检方不同意撤,在实践中,案件就只能“挂着”,也就是说宋争光将一直背着犯罪嫌疑人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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