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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执法成本由执法部门承担合理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4-04-11 浏览:
导读:律师称:执法成本由执法部门承担合理

    按照省发改委的文件规定,今年3月底之前,公安交通部门依法强制拖移交通违法车辆时,不得再向驾驶员收取拖车费以及停放保管等费用。但该措施目前还处于文件转发阶段,尚无实施细则出台,因此规定虽已出台,但驾驶员还得继续为这笔费用埋单。

  本报在报道了这一情况后,引起了许多车主的共鸣。4月10日,不少车主表示交通违法已经挨罚,还要承担执法单位的行政成本很不合理,希望政策可以尽快实施。

  车主:电动车扣8天停车费比罚款贵得多

  “我的电动车被关了8天,除了80元拖车费外,还有80元的停车费,真正的交通违法处罚只要30元。这样算下来,拖车费和停车费比交通违法处罚还要高。”市民朱先生告诉记者,数天前,他因为骑车带人被路面交警拦下。当时交警开了一张“电摩待查”的单子,就将他的电动车暂扣了。事发后,朱先生先去处理了交通违法,罚金为30元。但之后朱先生又支付了160元钱才取出了电动车。朱先生认为,本来交通违法已经接受了处罚,还要承担停车费和拖车费很不合理。

  除了朱先生,还有不少车主希望停收拖车费的措施应该尽快实施。市民方先生几年前曾因交通违法,车辆由交警部门暂扣。当时,现场距离停车场不远,方先生的车是开进的停车场,并没有使用清障车拖车,但还是被要求缴纳拖车费。事后,方先生向物价部门投诉,才将这笔拖车费退回。方先生认为,驾驶员交通违法受罚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就不应该由驾驶员承担。如今已经有了相关文件出台,希望能够按照规定顺利实施,保障驾驶员的正当权益。

  不解:洪安公司年收千万元仍喊亏

  停车费、拖车费甚至高于交通违法处罚,让不少车主深感不满,但负责收费的南昌洪安服务总公司却喊亏。

  该公司道路清障部经理叶小平说,虽然公司每年能够收到1000余万元的费用,但由于发车率相对较低,整个公司运营还是处于亏损状态。

  运营成本真的如此之高吗?记者未能从洪安公司得到详细解释。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一度是南昌市公安局的下属单位,但并未对社会公开过收支情况。

  律师法部门应承担执法成本

  事实上,收取停车费、拖车费的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但有不少城市在多年前就已经停止了收费。2011年,浙江一名车主就曾因为停车场收取拖车费将停车场所属公司告上了法院。

  对此,江西志华律师事务所万山律师认为,交警部门对违法车辆进行拖车,并停放至停车场,不属于驾驶员的主观意愿。此外,交警部门在这一过程中支配了物权,对于被执法对象来说没有采取主动行为,因此由交警部门承担这笔费用在情理上和法理上都是没有问题的。

  万山还告诉记者,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取证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物质保障。除了交通违法拖车,如果延伸到酒驾血液检测的费用,其性质也是一个道理,应当由执法部门承担。收取这笔费用的洪安公司也认为,如果能够政府拨款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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