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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家损失3800万 原征地拆迁办主任辩称工作失误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4-11-29 浏览:
导读:致国家损失3800万 原征地拆迁办主任辩称工作失误

    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江段征地系列腐败渎职案中,共有16名国家工作人员涉案,造成国家损失3800余万元。昨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窝案”之一、原柳江县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覃浪山涉嫌玩忽职守一案进行二审,覃及其辩护人均认为覃并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而是工作失误。

  不负责任致国家损失

  现年39岁的覃浪山,案发前系柳江县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兼任柳江县湘桂铁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铁办”)副主任。

  今年8月,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覃浪山担任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江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验工计价组组长及土地房屋征收组副组长期间,在负责柳江县第二、三工业园征地拆迁工作,对被拆迁企业柳州市汇利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材料审核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该公司土地性质存在重大疑问的情况下,仍在该公司的征地拆迁补偿核定表上签字让其通过复审,将该公司2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按住宅用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致使国家多补偿给该公司土地补偿款3200余万元、停产停业补偿款130余万元及拆迁奖励款人民币480余万元,共计38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覃浪山是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对被拆迁企业汇利丰公司的拆迁征收补偿审核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数额达380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判处覃有期徒刑5年。

  一审判决后,覃浪山不服,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日,柳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自认只是工作失误

  在昨日的庭审中,覃浪山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他犯玩忽职守罪存在错误,辩称其工作职责是做动迁协调工作,不是具体的审核人员,而被征调至“铁办”工作时,柳州市汇利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材料审核已经由另一名“铁办”副主任兰宏森(另案处理)审核完毕,而当时的土地性质评估报告已经由柳江县有关部门签字核实,自己没有理由怀疑,因此不应该把兰犯下的错误让他来承担。

  而覃浪山的辩护人也指出,覃已经履行了工作职责,并且在发现汇利丰公司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材料存在疑点后,他也曾叮嘱下属工作人员刘某进行复核,刘也回答其查过了不存在问题。之后,覃浪山才签字确认,不存在严重失职的事实,且造成本案国家损失的后果与覃浪山的工作无法律上的因果联系,只能算是工作失误。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覃浪山虽曾交代其下属去查询汇利丰公司的土地性质,但当其下属告诉其“查过了”时,其在没有追问查询结果的情况下,仍认为汇利丰公司的土地性质就是被错误登记成的住宅用地,随后在汇利丰公司的货币补偿核定表的“复审”栏签字通过,这应是覃浪山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表现,最终造成了国家多补偿3800余万元给汇利丰公司。

  当日上午12时许,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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