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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百度被判赔323万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5-28 浏览:
导读: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百度被判赔323万

  据报道,哪有好吃的、好玩的、哪有便宜的旅店、实惠的商场?很多消费者会上网搜一搜,看看别的消费者怎么说。大众点评公司就靠着这些评价信息起家。而如今,打开百度地图,搜索商户信息,下面列出的很多也是来自大众点评的评价信息,每个评价尾部,会标识“来自大众点评”,点击标识,才会跳到大众点评的自有页面。

  这到底是合法的信息汇总,还是一种侵权呢?日前,大众点评选择诉诸法律,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索赔9000万。26日上午10点,上海浦东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大众点评的创建者和运营商汉涛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23万元,但驳回了汉涛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大众点评网为什么认为百度侵权?法院为什么认定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9000万,法院判赔赔偿300多万依据是什么?这个案件对于互联网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何借鉴意义?

  原告汉涛公司称,自2012年以来,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在百度地图、百度知道中大量抄袭、复制大众点评网的用户点评信息,直接替代大众点评网向用户提供内容,这样就让百度公司迅速获得用户和流量;还使用了大众点评网的图文标识,使得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属于擅自使用知名服务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

  原告代理律师称,其行为严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

  而百度公司认为,大众点评网为用户提供以餐饮为主的消费点评、消费优惠等业务,同时提供餐厅预定、外卖等服务,而百度公司提供的是搜索服务,双方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自己与大众点评没有竞争关系,抓取内容符合Robots协议。

  在被告代理律师看来,百度的垂直搜索机制实际上决定了,它集中在订餐小秘书、美团等几十个专业类型网站,在这其中大众点评网所占的信息是非常的微乎其微的,没有超出合理的范围,也更谈不上市场替代的一个程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存在竞争关系。审判长徐俊指出:“百度地图和大众点评网实际上模式有些区别,但有些方面也是相似的,我们去消费的时候,我既可以用大众点评网去找一家商户,我也可以用百度地图来找这个商户,我都可以看到这些信息,实际他们有一种替代的关系,这种竞争还是比较直接。”

  法院认为,百度地图大量使用大众点评网的用户点评,替代其向网络用户提供信息,会导致大众点评网的流量减少,构成不正当竞争。

  徐俊分析,如果百度地图没有使用大众点评信息,消费者用百度地图的时候,找到这个商户,他想看商户怎么样,可能还要到大众点评网去,就不会给大众点评造成替代关系,但现在百度地图直接报大众点评网的信息直接拿过来用了,消费者直接就用百度地图,不需要到大众点评网,这些信息本来在大众点评网上,百度地图把它抓过来,相当于部分替代了大众点评网的功能,对它造成了损害,这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上讲的“搭便车”的一种行为,所以法院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索赔9000万,一审判赔300多万,有何依据?

  徐俊说:“大众点评因为损失了多少钱,也没证据说百度获利多少钱,双方都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参考了以前的一些判决,还有本案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酌定了这个数额。”

  法院判决还指出,本案中百度的搜索引擎抓取涉案信息虽未违反Robots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任意使用这些信息,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合理控制来源于第三方网站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法院认为,百度地图在抓取信息中标注大众点评网的图文标识,是为了指示信息来源,属于对他人标识的合理使用,并无不当。

  对于一审判决,大众点评代理律师傅钢表示,虽然判赔额相对于其实际非法获益而言相去甚远,但认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决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对建立诚实信用公正有序的市场秩序有着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百度公司则表示,判决体现了法院对互联网信息共享的支持,百度将更合理地控制来源于第三方网站信息的使用范围和方式。但对于认定侵权部分,百度将提起上诉。

  年初,合并后的美团、大众点评宣布完成新一轮融资,金额超过33亿美元,腾讯等领投;而此前,百度CEO李彦宏宣布豪掷200亿到百度糯米——O2O竞争正趋于白热化。

  对此,北京网管办评议会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朱巍教授分析,这个案子实际是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现状的一个反映。

  朱巍表示,像B(百度)A(阿里)T(腾讯)这样的企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营业务,但现在通过一定时间的发展,各个企业横向和纵向的手不断在延伸,有了大量的企业和企业交叉的领域,特别是线上线下这种O2O产品的发展,各个企业不仅做产品,而且更注重的是做生态,这个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是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到底什么是竞争的秩序,什么是竞争的底线,可能要通过一些判决显示出来。

  互联网金融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黄震教授也认为,这样的案例意义还在于,抑制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巨头企业滥用行业地位的垄断行为,给小企业营造更好的生存空间。
(编辑:红尘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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