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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水利系统腐败窝案牵出俞振凯案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7-12 浏览:
导读:浙江黄岩水利系统腐败窝案牵出俞振凯案

  2013年3月20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决原浙江水利厅建设处处长俞振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万元。因不服一审判决,俞振凯提起上诉。近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得当,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黄岩永宁江治理工程二期工程作为省重点工程,投资总额达5.3亿元。黄岩水利系统腐败窝案牵出了局长、副局长、科长一连串,还牵出了省水利系统处级干部3名,俞振凯就是其中之一。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俞振凯身为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俞振凯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元,由检察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并没收被告人俞振凯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二万元。

  俞振凯,1964年出生,宁波人,硕士研究生文化,2003年至2011年担任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处长(正处级),2011年至案发前担任浙江省围垦局局长。

  2009年3月,台州市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申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由浙江省水利厅进行初审,后该公司于2009年12月底通过二级资质评审,并于2010年3月获得二级资质证书。2010年春节前,为感谢被告人俞振凯在二级资质申报过程中的帮助,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遵黎(黄岩水利系统窝案的重点人物之一,已另案处理)在被告人俞振凯的办公室,送上现金人民币12万元,俞振凯收受。

  2008年和2009年,温岭市金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均未获通过。2010年3月,该公司再次申报,由浙江省水利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该公司于同年9月获得二级资质证书。2010年春节前,为感谢得到被告人俞振凯在此次资质申报过程中的关照,该公司董事长徐正初到其办公室,亲手送上现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俞振凯收受。

  2010年,三门县远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未获通过。2011年5月再次申报,同年11月获得二级资质证书。为感谢被告人俞振凯的关照,该公司总经理周瑞杰在俞振凯的办公室,当面送上现金人民币2万元,俞振凯收受。

  昨日,记者又从黄岩人民法院获悉,7月19日,经审理,原黄岩永宁江治理工程指挥部工程科科长陈岳文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陈对判决不服,表示将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岳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988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所得的赃款由侦查机关予以追缴。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岳文仅是一名临时工,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合同外的非法利益。法院予以采纳,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编辑: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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