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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法重罚 虐待动物坐牢或交万元罚金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8-03 浏览:
导读:韩国:立法重罚 虐待动物坐牢或交万元罚金

  2010年初,韩国一档电视节目报道了一条狗遭陌生男子打死的新闻,动物保护组织悬赏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000元)捉拿行凶者。

 

  韩国NAVER新闻网报道评论称,这一消息立即引起韩国国内的舆论效应,推升了韩国公众对动物权益的关注,成为推动政府完善有关动物法律的“催化剂”事件。

 

  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称,根据韩国2011年之前的法律规定,对虐待动物者仅判处5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韩国2011年正式生效的《动物保护法修订案》提高了对虐待动物者的惩罚效力。

 

  《动物保护法修订案》中规定,对虐待动物者将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1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万元)以下罚金。对于反复性虐待动物者,最高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或处以1500万韩元罚金。这也是韩国首次规定对虐待动物者判处有期徒刑。

 

  修订案中还规定,一旦动物所有者对动物实施虐待,地方政府有权对受虐动物进行必要的治疗、保护等相关救助,相关费用由动物所有者承担。

 

  近些年来,韩国对食用、猎取野生动物的处罚也越来越严厉。以哺乳类动物为例,包括水獭、黑熊、山羊、麝香鹿、海狗、貂、獐子、狐狸、狍子、獾、野猪、野兔等在内的动物都禁止被食用,违者将视情节严重受到不同惩处。而各种青蛙类动物也在明令禁止食用之列。

 

  根据最新修订的《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相关法律》,对于国家明令禁止捕获或摘取的动植物,偶犯者会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于惯犯则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配套规定

 

  实施动物登记制 规定鸡不能被关笼子

 

  为了防止动物的走失和遗弃,韩国政府规定将把先前部分地方政府实施的“动物登记制度”覆盖至全国。制度规定,养犬人必须到当地政府部门登记。这一规定旨在帮助主人尽快找回丢失宠物和防止随意丢弃宠物。

 

  在韩国不仅对虐待动物者实施惩戒,甚至还具备一套针对动物的福利体系。为提高农场饲养动物的福利,加强对实验动物的保护,韩国在2013年起实行《动物福利畜产农场认证制》,进一步加强对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的管理监管。

 

  报道称,比如,在福利认证制度之下,养鸡场不仅不能将鸡关在笼子里饲养,还要为鸡专门建造用以生蛋的地方,每只鸡的畜舍用地需达到0.11平方米。认证标准还包括养鸡场禁止24小时开灯助产,并保障鸡有6小时以上睡眠等条件。该认证能有效提高动物福利水准,对疾病的预防也能起到良好的效果。

 

(编辑: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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