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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10 浏览:
导读:劳动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不按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足额支付。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用人单位解释劳动合同”相关内容,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赔偿金与经济补偿区别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赔偿金与经济补偿区别有哪些?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1、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1)适用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6)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适用赔偿金的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两者计算标准上区别大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基数×补偿年限

  2)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3、两者不能重复适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赔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赔偿金与合同约定以及劳动法规定不符合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前往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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