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
利用未公开信息(如财务数据、合同、并购计划)进行证券交易,谋取私利。
操纵市场:
通过虚假交易、谣言、假象等手段影响证券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欺诈客户:
违背客户委托、不提供交易确认、挪用客户资金或证券、私自买卖客户证券、诱使不必要交易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虚假陈述:
制作、出具、传播虚假信息或文件,误导投资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七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确认文件;
(三)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四)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五)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警告:对违法者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以警示其不再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将违法者通过欺诈行为获得的利益全部或部分予以收缴。
罚款:对违法者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以惩罚其违法行为。
暂停或撤销业务许可: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或撤销其证券业务许可,禁止其继续从事相关业务。
刑事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民事赔偿:
投资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违法者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实际损失和因果关系等因素确定。
和解与调解:
投资者与违法者可在诉讼前后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耗时。
投资者保护基金:
在某些情况下,投资者可从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中获得赔偿,但赔偿范围和金额有限。
行政处罚中的赔偿:
若违法者被行政处罚且处罚金额足够覆盖投资者损失,投资者可在处罚执行后申请强制执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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