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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抵销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12-26 浏览:
导读:债务抵销的情形有什么?债务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法定抵销是依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而抵销。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大律师网为您具体解析。

债务抵销的情形有什么?

  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需注意,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即使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特定情形下的抵销: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务抵销的情形有什么?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这些债权债务必须合法有效;

  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抵销具有清偿功能,应当自债权清偿权届至时,才可以现实地请求清偿,从而主张抵销;

  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不存在不能抵销的债务情形。

债务抵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这是债务抵消的前提条件,只有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发生抵消的效果。

  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破产程序中,法律有特殊规定。

  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即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原则上不允许抵消,但品质较好的种类物可作为自动债权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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