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中心(如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行业协会调解机构)受平台或法院委托,对网贷逾期纠纷进行非诉调解,其核心目的是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避免诉讼。拒接调解电话本身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调解程序终止,平台可能直接起诉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的,调解组织应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此时,平台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利息及逾期违约金。
2、失去协商还款的主动权
调解是借款人争取减免利息、延长还款期限的合法途径。若拒接电话,平台可能拒绝协商,坚持按合同约定主张全额债务(包括高额罚息),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3、调解记录可能影响诉讼态度认定
在诉讼中,法院可能将借款人拒接调解的行为视为“缺乏还款诚意”,进而在判决时对违约金、律师费等赔偿主张予以支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过高可请求调整,但借款人消极应对可能削弱调整请求的合理性)。
律师函是平台委托律师向借款人发出的正式法律文件,通常载明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及法律后果(如起诉、列入失信名单)。忽视律师函的法律风险如下:
1、诉讼时效中断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发送律师函)可中断诉讼时效。若借款人忽视函件,平台可能在诉讼时效内随时起诉;反之,若函件内容违法(如虚构法律后果),借款人可向律师协会投诉(《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2、错失答辩与举证机会
律师函可能附有还款计划或证据材料(如借款合同、还款记录)。若借款人忽视,在后续诉讼中可能因未及时准备答辩意见或反驳证据而败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被告需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3、可能触发强制执行前置程序
若律师函明确要求限期还款,借款人逾期未履行且未提出异议,平台可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需诉讼),借款人若未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即生效,法院可强制执行财产。
网贷逾期纠纷中,调解与律师函是平台催讨的合法手段,借款人无需恐慌,但也不应忽视。拒接调解电话可能丧失和解机会,忽视律师函可能加速诉讼进程。正确的做法是:核实对方身份与文件合法性,主动沟通还款方案,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法律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债务人提供了协商与抗辩的空间,唯有依法应对,方能避免纠纷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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