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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女儿赡养对吗?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7-16 浏览:
导读:财产分配与赡养义务的纠葛,常引发家庭矛盾。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财产有自主处分权,子女赡养义务则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二者并无必然关联。即便父母将财产全数给予儿子,女儿仍需履行赡养责任,但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调整赡养方式。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赡养父母”的相关问题。

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女儿赡养对吗?

  此做法在法律上不合理。

  父母对自身财产享有处分权,可通过遗嘱或赠与将财产给予儿子,但赡养义务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财产分配而免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若女儿以未获财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子女经济能力、父母需求及当地生活水平判决赡养费金额。

  实践中,若财产分配明显失衡,女儿可与家人协商调整赡养责任,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

财产全部给儿子却要女儿赡养对吗?

儿子独占财产却不赡养,父母如何维权?

  儿子独占财产后拒不赡养,父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父母可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若协商无果,可向居委会、村委会或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失败后,父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并履行生活照料责任。法院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判决,若儿子拒不执行,父母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父母通过遗嘱将财产给予儿子,但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在遗嘱中设置“附义务条款”,明确儿子需承担赡养责任,否则可撤销或调整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履行义务。

  以上则是关于“赡养父母”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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