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若有固定收入,如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固定薪资合同的主播,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若直播从业者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但如果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主张误工费时,直播从业者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收入流水、医疗诊断证明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主播误工费的计算核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即“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对于签约主播,若与平台或经纪公司签订固定薪资合同,属于有固定收入群体,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自由主播或收入不固定的主播,误工费计算分两种情况。一是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该平均收入核算。
误工时间的确定同样关键,通常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休假证明为准。若主播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此外,若主播有兼职收入,且该收入因误工减少,只要能提供合法证明,也可纳入误工费计算范围,但需注意与主业收入区分,避免重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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