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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一个和二个专项扣除一样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5-09-03 浏览:
导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赡养老人支出作为重要项目,其扣除标准与被赡养人范围常引发纳税人关注。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赡养老人”的相关问题。

赡养老人一个和二个专项扣除一样吗?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额度与被赡养人数量无关。

  根据现行政策,独生子女每月可按3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分摊上限为1500元。

  无论赡养1位还是2位老人,扣除总额均以3000元为限,非独生子女分摊规则亦不因老人数量变化。

  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并留存备查,分摊方式及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至每月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一个和二个专项扣除一样吗?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公婆算吗?

  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不属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范围。

  根据政策,被赡养人仅限纳税人的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父母年满60岁,需由配偶本人作为纳税人申报扣除,且需根据其是否为独生子女确定扣除标准。

  纳税人仅能申报自身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支出,不得将配偶父母纳入扣除范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何合法拒绝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一般不得拒绝,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可视为合理理由:

  经济能力缺失:子女因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丧失经济来源,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支配时,可申请减免部分赡养义务,但仍需提供精神关怀等非经济支持。

  父母严重过错:父母存在长期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经司法程序认定后,子女可在合理范围内减轻赡养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子女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暂时丧失赡养能力,可与其他赡养人协商解决,待条件恢复后继续履行义务。

  需注意,即使存在上述情形,子女仍需通过亲属互助、社会救助等途径保障父母基本生活,完全免除义务需经司法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以上则是关于“赡养老人”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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