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诉讼费收费标准按案件类型分为以下三类:
1、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具体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
包括离婚案件、人格权侵权案件等。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过2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申请费:
包括申请执行、申请保全措施等。
申请执行无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有金额或价额的,按比例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诉讼费缴纳流程分为以下三步:
1、接收通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当事人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明确应交纳的诉讼费金额、缴费期限(通常为7日内)及缴费方式。
2、选择方式:
当事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缴纳诉讼费。
线下方式包括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现金或刷卡缴纳,或到指定银行柜台转账;线上方式包括登录法院官网、诉讼服务平台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渠道缴纳。
3、留存凭证:
缴费后,当事人需妥善保管缴费凭证(如银行回单、电子支付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凭证提交法院核对。
若未按时缴纳,法院将按撤诉处理。
当事人经济困难的,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八条,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申请时需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等),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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