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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伤骨折因心脏病亡 家属索赔百万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5-12-24 浏览:
导读:老人摔伤骨折因心脏病亡 家属索赔百万

老人摔伤骨折因心脏病亡  家属索赔百万

  今年5月,北京一老人与家人前往一餐厅就餐,期间,老人上厕所,不慎在厕所门口摔倒。送院诊断后,老人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左股骨粗隆下骨折,随后老人接受手术。术后,老人一直在住院,4个月后,老人死于心脏病。为此,老人家属向餐厅索赔100万元。12月22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老人摔伤后4个月身亡

  12月22日上午9时,杨女士同律师张永红到庭,被告方则委托了一名律师出庭应诉。

  杨女士在庭上讲述了事发经过。她说,今年5月28日11时许,为庆祝父亲68岁生日,她和丈夫带着父母,一家四口来到蓝色港湾的大渔铁板烧餐厅就餐,其间,母亲去卫生间摔倒了。当时,她看到母亲在地板上坐着,左腿、右胳膊都摔扭了,脸色苍白,疼得不能动。“当时地板上有水渍,一名保洁阿姨在擦地。餐厅负责人说不用担心,之前也出现过这种情况,餐厅上了保险,都能给赔偿。”

  杨女士称,经医院诊断,母亲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左股骨粗隆下骨折,手术后,母亲一直住院治疗。2015年9月25日,母亲死亡。

  杨女士认为,因餐厅灯昏地滑,才导致母亲摔伤死亡。故要求餐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100万。

  此外,原告还认为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台阶不能高于15cm,事发饭店台阶明显不合规矩。“现场昏暗,老太太以为没有台阶了,结果摔倒。”原告律师称。

  被告大渔铁板烧餐厅不同意杨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餐厅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餐厅称,摔倒的地方地面平整,台阶边缘有醒目的黄色警示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马老太年迈腿脚不灵活,踏空台阶摔倒。

  庭上,双方围绕“餐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餐厅台阶高度是否不合理”“死亡和摔伤的因果关系”等展开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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