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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委托代孕后反悔,不给钱不要孩子玩失踪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3-29 浏览:
导读:深圳男子委托代孕后反悔,不给钱不要孩子玩失踪

深圳男子委托代孕后反悔,不给钱不要孩子玩失踪

    代孕是指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对于"代孕究竟应不应该合法化"的问题一直是舆论热点。在深圳一男子罗先生因妻子不能生育,便找人代孕,可当孩子在代孕妈妈肚子里顺利发育时,罗某却称不要孩子而且还玩起了失踪。

  罗先生与妻子结婚8年却一直没有生育,夫妻两人经过反复商量,决定通过代孕生育宝宝,便在网上认识了做代孕行业的李某。去年8月,双方确定了正式的代孕方案,并签订了委托代孕三方协议,协议中特别说明如果条件允许就做双胞胎,有关费用加倍。按照协议约定,罗先生支付了定金。经过取精、取卵、受精等过程,胚胎形成并暂时冷冻起来。此后由代孕机构协助物色代孕妈妈。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今年1月中旬,胚胎移植手术完成,两个来自罗先生夫妻双方血脉的胚胎在代孕妈妈的母体内顺利着床发育。可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两周后,李某把医院确认受孕的检验报告单正式发给罗先生后,罗先生并没有预料中的欣喜和兴奋,言语中反而屡屡流露出漫不经心,对履行协议的后续步骤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之后,李某再次联系李先生,希望他珍惜这个来自不易的宝宝,能够继续履行协议,否则他就要自掏腰包垫付代孕妈妈的补偿费。没想到对方却非常不耐烦,说孩子他不想要了,由他们随便处置。随后就匆匆挂掉电话。此后任凭李某再打电话,罗先生一直拒绝接听。据了解,罗先生因妻子突然查出重病,而且其工资收入也不高,觉得无能力让孩子幸福才决定不要孩子的。

  律师表示,代孕是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年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如果代孕出生的小孩有健康问题,或者代孕中途反悔,导致三方都不要小孩,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他们都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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