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频繁的推销电话与垃圾邮件让大多数人见怪不怪。不过,买卖孩子信息的行为你们见过吗?只需花32000元,就能买到山东省济南市20多万条1-5岁的婴幼儿信息,顾客还可以选择买哪个区的。更可怕的是,除了孩子姓名、家长电话,这些关于孩子的信息甚至还能够精确到每个家庭的门牌号!
泄露与贩卖个人信息是“过街之鼠”。但“人人喊打”的境遇与压力之下,其不仅毫不缩头,甚至越发疯狂,导致“躺枪”的人们不断被电话、短信、邮件等骚扰,甚至面临被诈骗等经济损失,这背后的原因是复杂的。拿济南婴幼儿信息遭贩卖来说,家长接到的相关推销电话,多为培训机构等。这些培训机构为了揽客赚钱,无所不用其极。这种不健康的个人信息消费需求,是信息买卖存在的恶性土壤。
此外,一些贩卖者受利益驱使。卖给一人或者一个单位,获得收入3万多,卖给10人、100人甚至更多人呢?可谓一本万利甚至是无本万利,这必然会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
对于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的行为,近日,西安交通大学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马民虎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了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的行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53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编辑:lemon t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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