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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被精神病访民终审判4年:现无精神病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7-22 浏览:
导读:自称被精神病访民终审判4年:现无精神病

自称被精神病访民终审判4年:现无精神病

  7月12日,山东泰安中院二审终审认定,53岁的访民徐学玲以进京上访为要挟,向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政府负责稳控的工作人员索要37700元,维持新泰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徐学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徐学玲供述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法院采纳的泉沟镇政府相关人员的证言显示,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徐学玲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代理律师张生贵认为,镇政府给徐学玲钱款是为完成稳控任务,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前报道,徐学玲早年上访时,曾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后来“被精神病”成为她上访的主要理由之一;而在该案一审判决前,她又被鉴定为“无精神病表现”。

 

  徐学玲的弟弟徐加生表示,将就此案向山东高院申诉。

 

  镇政府给的3.77万被认定“强拿硬要”

 

  2016年4月1日,53岁的徐学玲一审被山东省新泰市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理由是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

 

  徐学玲的家属不服,上诉至泰安中院。

 

  7月12日,泰安中院直接向徐学玲家属及律师寄送了判决书,其中显示“本案不属于依法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

 

  判决书认定, 徐学玲因其妹妹被打、其被鉴定为“癔症”及其子张平辉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等事项,多次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等地非正常上访,多次受到北京市公安机关训诫后不思悔改,仍以此为要挟向负责稳控工作的工作人员索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

 

  与一审判决相同,山东泰安中院的判决书,共采信了12名泉沟镇政府及信访办工作人员的证言证词,均称徐学玲以上访中被打及关精神病院为由去北京上访,并以此为要挟向负有稳控责任的泉沟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索要财物,镇政府迫于稳控、通报考核等压力给她钱,有些钱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领导汇报后经审批而给。

 

  徐学玲的供述则称自己没有主动要过钱,是政府工作人员怕她上访主动给的,并不是“强拿硬要”。徐学玲还称,泉沟镇一名工作人员“劝自己在家里治病不要到北京上访,说镇里要处理自己的事,并安排人在泉沟镇信访办公室给自己1万元现金”。

 

  张生贵称,二审下达判决之前,泰安中院一赵姓法官曾约见他,并出示泉沟镇政府的相关账页, “其中有三张是与徐学玲有关的款项,写的是处理信访案件款,除此之外,还有两张徐学玲打的借条”。

 

  泰安中院二审判决显示,徐学玲分别于2008年3月3日、2009年4月29日以借款的名义,从泉沟镇财政所分别领取现金14000元和5000元。

 

  张生贵律师始终认为,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而相关证言显示,泉沟镇政府给上诉人费用以治病费用的形式给付,接访行为本身是完成稳控任务;给徐学玲钱款是经过镇政府领导批准,不属于“被威胁”产生压迫感恐惧感,且政府享有拒绝付款的权力和自由,徐学玲取得钱款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被精神病”上访,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

 

  除此之外,徐加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明显过错,在徐学玲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才致使徐学玲不停上访,“不能将政府的过错转嫁给徐学玲”。

 

  2016年6月13日,记者曾就徐学玲曾在上访中被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却在判刑前被鉴定“无精神病表现”一事进行了报道。

 

  10年前,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人徐学玲为了给被打伤的妹妹讨一个公道,开始上访。2008年3月,她被鉴定为患有“癔症”,并被镇政府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等到妹妹的事情协议解决之后,徐学玲再次上访,这次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要讨一个说法。2009年,她第二次被送入精神病院。

 

  2015年5月,上访多年的徐学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随后,鉴定书给了她一个证明:无精神病表现。这一鉴定被新泰市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  “天气一热,隔壁酒店的‘垃圾山’就散发恶臭,而且苍蝇乱飞,我们都不敢开窗户。”昨日住在环城南路114号院的王先生说,静湖泉商务酒店与他们小区只有一墙之隔,每天将厨余垃圾堆放在酒店与小区之间的围墙下,不及时清理,不仅影响环境,还给小区的居民带来了不少麻烦。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酒店进行采访,不想遭遇对方四名男性工作人员的阻挠,一位自称负责人的男子甚至还抢夺记者手机。

 

  垃圾围墙下堆成山

  邻居不堪其扰

 

  昨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位于环城南路的静湖泉商务酒店,在酒店大楼的西侧的小路路口,记者看到这里堆放着用几十袋黑色塑料袋包裹的垃圾,垃圾全部靠在西侧的围墙上,已经达到了围墙高度的一半,垃圾袋旁边的地面上全是油污水,还散落有西瓜皮等垃圾。记者看到,路人们走到这个地方,纷纷捂住鼻子跑着经过。“大热天,附近居民都不敢开窗户,宁愿热一点,也实在不愿意闻到那股臭味。”居民王先生说。

 

  “酒店的厨余垃圾应该存放在封闭的地方而且要及时清运,怎么能这么随便堆放在路口。”住在酒店隔壁环城南路114号院的居民王先生说,这家酒店是去年进驻这里的,酒店与隔壁的居民小区只有一堵围墙相隔,自从酒店搬来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就经常在围墙下倒垃圾,从一两袋攒到十多袋、几十袋,堆成了“小山”也不见有人来清理。酒店倒垃圾的地方就在路口,每天这里人来人往,谁看了心里都不舒服,更别说附近的居民了。

 

  酒店工作人员阻挠拍照

  抢夺记者手机

 

  随后,记者来到静湖泉商务酒店,还没走到门口,一个身穿保安制服带着保安班长胸标的男子冲出来,看到记者举着相机正在拍照开口就呵斥道:“这里是私人地方,不能拍照,你们是干什么的?”当记者亮出证件表明身份和来意后,从酒店的后门处又走出一名黑衣男子,称酒店的负责人不在,过了不到一分钟,这名男子又改口称会有负责人到现场接受记者采访。在等待酒店负责人的过程中,之前这位阻止记者拍照的男子继续不停说着,这里不能拍照,并试图用手遮挡记者的镜头。

 

  两分钟后,一名穿着浅色衬衫、未佩戴工牌的男子出现,见到记者就开始解释:“酒店的垃圾是每天晚上清运,现场看到的这些垃圾是早上酒店自助餐开餐后产生的,所以还没来得及清理,酒店方面正在与垃圾清运单位协商,增加上午时段的垃圾清运次数……”男子在接受采访过程中,看到记者举起手机对着现场的“垃圾山”拍照时,男子立即变脸,采访被迫中止,他直接将记者的手机抢夺走,并厉声对记者提出质疑 “你们有啥权利采访?”当记者准备报警时,对方才归还手机,事后,现场的几位酒店工作人员对垃圾随意堆放一事,并不做正面回应,连自己的身份也不肯透露,只是不停对着记者喊道“你们有啥权利采访?”直到记者离开现场,四个人仍站在现场“把守”。

 

(编辑:sur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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