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林州姑娘许倩恋上了一位斯里兰卡小伙古纳拉什纳,从此,拉开了一段跨越国界的爱恋,但因为语言、地域和生活习惯的不同,最终姑娘决定放弃这段感情。
许倩向远在沙特阿拉伯的古纳拉什纳提出了离婚的请求,古纳拉什纳虽同意离婚但要求许倩支付其100万的巨额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涉外离婚纠纷,原告为中国公民,被告系斯里兰卡公民,原告向本院起诉离婚,中国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同时离婚适用中国法律。
原被告系跨国婚姻,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后不久便分居,同居时间短,分居时间长,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未能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本院劝解原告继续生活无望,执意要求离婚,被告也未到庭要求和好,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判决书下达后,法官再次对判决书等内容翻译了英语、僧伽罗语两种版本邮寄至斯里兰卡和沙特阿拉伯。
目前该案判决书已生效。
法官在此提醒,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跨国婚姻日益增多,从表面看,跨国婚姻新潮浪漫,其背后,也有一定的风险和无奈。
所以,一旦决定与外国人结成婚姻,一定要考虑在语言交流、文化差异、饮食习惯、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
但是无论怎样的婚姻,前提都应该是两个人性格脾气相投,彼此欣赏,彼此相爱,这样两个人才能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白头偕老。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